新近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与1992年版名录相比,做出部分调整,除宠物猫、犬之外的所有的哺乳动物、鸟类、鱼类、两栖类、爬行类、昆虫类和其他无脊椎动物;燕窝、动物源性中药材、动物源性肥料、有机栽培介质、转基因生物材料等都被列入禁止携带入境名录。
新近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与1992年版名录相比,做出部分调整,除宠物猫、犬之外的所有的哺乳动物、鸟类、鱼类、两栖类、爬行类、昆虫类和其他无脊椎动物;燕窝、动物源性中药材、动物源性肥料、有机栽培介质、转基因生物材料等都被列入禁止携带入境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