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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报名遇到“不可抗力”产生旅游费用如何解决?扣费合理吗?

2017-08-11   来源:找驴网 http://www.zhaolv.cn

最近九寨沟地震以及多地的恶劣天气,国内遇到了多起因为不可抗力引发的纠纷案例,我社也遇到了多起案例。关于旅行前、旅行中遇到“不可抗力”并且产生相关旅游费用的问题,很多游客都不理解,也不了解相关法律法规,遇到问题一味的强调个人损失希望得到弥补。这并不是个案,在中国游客群体中占大多数,笔者作为旅行社行业的从业者,很多朋友、甚至包括我的亲人对此不是很理解。我有必要从我的理解以及法规角度解读一下。

发生变故或问题如果产生了损失及费用到底该谁来承担,这个首先要看责任,如责任在旅行辅助人一方,自然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如果责任在游客乙方,游客当然也需要为自己的言行负责。如果发生了游客和辅助人双方都无责任的问题,外力造成了变故或者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交通管制等,该怎么处理公平合理呢?

首先,从法律角度来解读,旅游法对此有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六十七条,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的,按照下列情形处理:

(一)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旅行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经向旅游者作出说明,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旅游者不同意变更的,可以解除合同。

(二)合同解除的,组团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合同变更的,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三)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

(四)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

交通部的《航班正常惯例规定》提出,“由于天气、突发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检以及旅客等非承运人原因,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出港延误或者取消,承运人应当协助旅客安排餐食和住宿,费用由旅客自理”。

其次,从人情道理角度来说,要符合公平公正原则

外出旅行,无论是自己去还是参团去,旅行者本人是旅行的决策人。旅行社、航空公司、酒店、导游、大巴司机都是你的旅行辅助人。游客出去旅行,不是被旅行社驾着你去的,而是自己选择去的,所以你面对旅行中的变故就应当有心理准备,就像自己旅行一样的坦然面对。旅行在外和自己人生旅途一样,不可能处处如预期一样完美,遇到变故首先不能怨天尤人,更不能因为有了辅助人,就把问题归咎到辅助人身上。

尤其是发生了不可抗力时,往往旅行社的损失比游客更大,旅行社没有计较自己白白付出人力、物力和服务,还要协助游客处置各种突发情况,协助游客解决困境。同样面对困境的旅行社,还要协助游客解决困境,难道游客不应该为旅行社的付出和帮助而感谢感激吗?在不可抗力下,游客和旅行社一样,要付出努力去解决,不是一味的强调个人损失,而不是当甩手掌柜一味强调旅行社的责任。

很多游客很的想法很有意思,认为报了个旅游团,发生任何事情旅行社都得担着。你自己外出旅行,遇到不可抗力,那么你找谁买单呢?找旅行社报名,人家赚的就是那点微薄的为你安排既定旅行服务的这点小钱,这可怜微薄的利润里可能有管天管地、管人拉屎放屁的服务费用吗?这种想法显然有失公允。

再次,从心态和务实的角度来说,任何经历都是难得的人生财富

旅行社是一个微缩版的人生,没有任何一次旅行能够完美如预期一样顺利,发生一点问题、状况这是旅行的常态。有的人因为下了雨,就不开心就一切都不好了;有的人因为车子空调开大了呼喝司机导游;有的人因为吃的不合口味而投诉;有人因为接站的车子迟到了几分钟大发雷霆。

前段时间,笔者的一位游客遇到了这样一件事:转机的前半段飞机延误了3小时,游客能很赶上下一班飞机机会渺茫。在这种情况下十分冷静,游客与我密切沟通配合,沟通并确认好了各种解决方案,并且果断的执行,最终在下一段飞机登机手续截止前1分钟办理好了手续,如愿的踏上旅程。我相信,即使没有赶上后半段飞机,这位游客的旅程尽管小有遗憾,也一定会是开心旅程,更是有收获的旅程。

如果每一次旅行都能如同预期的一样,旅行的意义有能有多大呢?人生在于经历各种不期,而不是既定的安排,这样的人生才能更有意义,更充满财富。既然人生注定经历风雨,那就让暴风雨来的更猛烈些吧!最后,真诚的希望每一位游客朋友都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丰富精彩的旅程和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