抛开繁重的工作压力,享受旅途中难得的惬意,这成为当下许多人的一种生活方式。然而,旅行社的不专业服务,频繁的购物行程常常使好心情蒙上阴影。2014年3·15即将到来之际,也是我国《旅游法》正式实施之后的首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海口市民关心的旅游业秩序目前如何?日前,商报记者对此进行采访。
旅客按价格标准明白消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自去年10月1日起实施,新旅游法明确规定旅行社不得指定购物场所,不得低于合理价格招揽游客,也不能安排自费游项目。近半年来,在这把被誉为斩断旅游业灰色链条的“尚方宝剑”震慑下,国内旅行社产品线路价格普遍出现上升。
“为了能让游客明明白白游海南,避免掉入零负团费陷阱,海南省旅游协会专门制定阳光价格。”海南省旅游协会旅行社分会会长房新海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根据最新的海南常规旅游产品地接价格参考标准(2014年1月至3月),海口、三亚一日游三星标准参考价格分别为230元/人、340元/人,最高规格为五天四晚五星标准游,价格为2470元/人。
“以前来海南的很多游客都会被一些低价线路所迷惑,往往花很少钱没有享受到好服务,使得旅游投诉量居高不下,现在游客将报名费与参考标准作比较,就可以知道收费是否合理了。”房新海说道。
旅行社创新应对市场变化
随着《旅游法》出台以及旅游市场不断成熟,消费者需求逐渐多样化,对旅行社也提出更高要求。昌江木棉花美得醉人、琼海开出海南唯一的樱花……今年以来,岛内多家旅行社推出市县游玩线路受到消费者欢迎。在海南提到旅游,终于不再只有滨海四天三晚游、养生休闲游等大同小异的回答。
“这是为了打破以往的同质化竞争,我们鼓励大的旅行社做规模,小的做特色。”房新海称,岛内旅行社要结合自身情况采取差异化策略,避免像以前一样打价格战,陷入无序竞争。
导游素质的高低,是影响旅游服务质量的重要因素。记者了解到,解决导游的薪酬和社保问题将成为今年海南深化旅游管理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
对于消费者来说,如何有效维权?房新海表示,除了树立理性消费观念外,还要选择有资质的旅行社;签订正规的旅游消费合同更是至关重要,仔细查看合同条款,为事后维权提供有力证据;谨记12315、12301等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线及旅游投诉电话,发现问题提出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