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想一下,“五一”或“十一”期间在高速公路上免费通行,这将是多么惬意的事情,未来这种情形将有可能在全国实现。近日,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冯正霖表示,目前正认真研究重大节假日收费公路免收通行费有关问题,按程序报批后争取尽快实施。
据介绍,交通运输部严格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2011年全国免收通行费已超过130亿元。自2011年6月开展全国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以来,目前已撤销和调整了328个收费站,降低了182个收费公路项目的收费标准,停止收费的公路总里程3706公里。而目前,在辽宁省境内只有18条高速公路收取通行费,而其中只有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的“绿色通道”车辆,可以免收车辆通行费。
“现在辽宁省境内的高速公路还在正常收费,计费标准是按照2009年《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通知》规定执行的。 ”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省内高速公路在节假日期间的出行车次增长明显,部分路段收费站的过往车辆是平时的三倍以上,但目前辽宁省还没有取消节假日期间高速公路通行费的计划。 ”同时,辽宁省高速公路部门表示,因为全国各省高速公路的运营及管理模式不同,如果交通部的这一政策最终确定落实,辽宁省将有可能是首批落实的省份,届时各地市民在重大节假日期间的出行成本将大大节省。
目前,辽宁省内高速公路的通行计费标准是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通知》的规定,从2009年4月10日零时起开始实行的。省内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实行按车型收费和计重收费两种计征方式,对客运车辆按车型收取车辆通行费,对货运和客货两用车辆按计重收取车辆通行费。全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收费标准分为7类,以第一类为例,7座以下的客车或装载质量不大于2吨的货车,收费标准为每公里0.45元。依此类推,座位越多或车货总重越大的,收费标准也就越高。为了提高高速公路的收费速度、缩短车辆停留时间,将收费金额计数尾数取整为5元或10元,当计算费额小于5元时,按5元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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