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天成弥勒地关东第一山”之美誉的千山,位于辽宁省中部,距鞍山市中心17公里,规划面积72平方公里。千山具有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厚重的历史宗教文化,神奇秀美的自然风光,关东风情的地方民俗特色,“水中之花”的千山温泉文化,一直以来是吸引游人的人间胜地。
千山“无峰不奇、无石不峭、无寺不古、无处不幽”,1982年被列入首批“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2002年被评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2006年被评为“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千山由核心景区和温泉旅游度假区两部分构成,主要景区为仙人台国家森林公园、大佛景区、天上天景区、五佛顶景区和百鸟园5个游览区,著名景点400余处。
一、征集要求
1、宣传口号能够体现千山风景区的优势和特征,主题鲜明、创意新颖。
2、口号要求一至两句话表达,字数一般在14个字之内。
二、投稿要求
1、应征稿件统一为A4规格,3号宋体,同时送电子文本一份;并附文字说明注释,字迹清楚。
2、所有应征稿件右下角请详细注明投稿人姓名、家庭住址、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
三、评选方法
2012年4月10日至15日,由千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负责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初评;初评后入围作品在千山网站上公示,由群众进行投票评选;评审委员会综合群众评选结果,对作品进行总评,选出千山风景区旅游形象口号最终方案。最后确定的千山风景区旅游宣传口号将在相关媒体公布,并将评选结果作为千山风景区2012年旅游宣传口号。
四、奖励标准
评出优秀旅游宣传口号4条,其中一等奖1条,奖励人民币1万元;二等奖1条,奖励人民币5000元;三等奖2条,各奖励人民币2000元。获奖名单将在千山风景区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布。
五、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2年3月31日截止(以邮戳为准)。
六、投稿方式及联系方式
1、地址:辽宁省鞍山市千山东路79号千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旅游局收邮编:114045(信封上请注明“旅游形象口号”字样)
2、联系电话:0412-2557444
联系人:洪媛媛、赵银雪传真:0412-2557444
3、电子邮箱:qs2557444@126.com(电子邮件主题请注明“旅游形象口号”字样)
七、特别声明
1、应征作品一旦被录用,即视为应征者已将应征作品著作权转让给了千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奖金视为稿酬,不再另付稿酬。
2、应征者应保证对应征作品拥有著作权,如因此发生著作权方面纠纷,由应征者本人承担法律责任。并请自留底稿。
八、特别提醒
为便于创作者了解创作背景,请登录千山网站http://www.qianshan.ln.cn
千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